喔耶,龐克女王來勒!
總覺得不去膜拜她,會對不起骨子裡喜歡反叛的我自己!(笑)

我知道我喜歡驚世駭俗、離經叛道的東西,所以如果在這樣的世界有
所謂的大人物!!那,Vivienne Westwood一定可以算是其中一個,
尤其她又把她發揚光大的很囂張!所以我更喜歡!因為把黑暗的東西
帶到檯面上發威,這不就很像「鬼門開」的時候,每個鬼都出來囂張
一樣的了不得嗎?說不出口、有點忌諱...這類的形容詞,最適合被拿
出來形容,因為他們就是經典代表作!Marilyn Manson也是相同的道
理,離經叛道的讓更多人崇拜離經叛道~

 因此,下個禮拜要和雪尼去看Vivienne Westwood的作品展覽!
 (真的非常的期待:))
 現在沒啥錢買Vivienne Westwood,可是有天存夠錢,會希望把她當
傳家寶一樣,一直保存到我的頭髮發白、皮膚老皺(好慘!)之前和文
婷逛天母的時候,有看到一家古董飾品店的櫥窗裡,
有一枚Vivienne Westwood的項鍊,真的是令人眼睛發亮的不想忘記它!

那接下來是介紹Vivienne Westwood
【來自於北美館網頁對Vivienne Westwood的介紹】
http://www.tfam.gov.tw/VivienneWestwood/biography/index.htm

 1965年對於薇薇安來說,為一個人生經歷的轉折點。當時她離開了第
一任丈夫德瑞克‧魏斯伍德,而遇見了對她影響至深的麥爾孔.馬克賴
倫,雙方維繫至1984年的合作關係對二十世紀的時裝、音樂和平面設計
都帶來嶄新的視野。馬克賴倫對於時裝、音樂、藝術史多有涉獵,也對
於六○年代在巴黎發生的學運思潮與基進的想法深感興趣,這些新的想
法與知識啟發薇薇安更多對於世界的認知與熱情。
 1971年馬克賴倫在國王路(430 King’s Road)上開了他們的第一間店
「搖滾吧!」裡頭販售搖滾樂唱片、特別的二手衣與薇薇安所親手製作
的服飾和訂製服,店裡陳設一台五○年的自動點唱機、電影海報、雜誌
剪貼、色情圖片等等。這間店表現他們面對權威的挑釁,和玩弄禁忌、
符碼、性別與社會階級的創意,亦與龐克的興起有著密不可分的淵源,
而龐克的精神與元素亦為這個時期薇薇安創作的重要脈絡。

 繼「搖滾吧!」之後,兩人又陸續翻新或是另開新店,「年少輕狂」
、「性」、「叛亂份子」、「世界的盡頭」。1981年,薇薇安推出
《海盜》系列,首登倫敦奧林匹亞的時裝發表會,這場秀不僅是她考據
歷史服飾進行技術研究的成果,也是她設計創造的關鍵期,她開始真正
確定自己設計師的身分。而V&A也在1983年第一次收藏她的服裝。

 除了龐克之外,薇薇安在她的時裝裡加入越來越多她對歷史的考據成
果以及街頭批判的元素。此時她對於剪裁的掌握度已經非常熟練,可隨
心運用素材來決定衣服與身體的關係與接觸點,陸續發表了《野蠻》、
《泥土情懷》、《水牛》、《龐克時尚》、《巫婆》等系列,1984年,
她獲頒東京森英惠全球五大時裝獎,搬至義大利。

 1987年《哈里斯呢》秋冬系列中,薇薇安首次發表馬甲外穿的概念,
而這一系列的作品也為她未來十年的設計風格奠定具有影響力的經典基
調。她重新發掘英國傳統布料的潛力,重視人體輪廓線的改變,講求布
料與色彩,在衣著裡反思英國的傳統並開展時尚新意,在研究新古典主
義之後,還創造了像是「無花果樹葉緊身及膝褲」這樣大膽而具諷刺性
的作品。

 1990年於佛羅倫斯與皮提‧沃莫共同發表她第一次男裝系列,同年與
次年連續得到兩屆英國時裝理事所頒發的「年度時裝設計獎」。而1992
年她榮獲英國OBE勳章,在倫敦康都街43號開設倫敦旗艦店。同年她在
維也納教書時結識了安卓亞斯.克隆法樂,爾後兩人結為夫妻。

 薇薇安在八○年代中期之後的設計多是繁複、費心、極度講究細節又
充滿歷史情懷的,重新演繹藝術史與文學對她的靈感啟發,創造出人意
表、看似矛盾的獨特風格,而她自述:「這只是眼睛適應的問題。」
【註】 《肖像》、《盛裝》、《沙龍》等系列設計都顯露這樣的特色,
也在細節上展現她對於傳統工藝的致意。

 1993年時,薇薇安取得了自己的專屬格子花呢,這通常是需要花上兩
世紀才能成立的「洛加濃」官方認可,而蘇格蘭格子呢也是薇薇安所成
功使用並彰顯的傳統英國素材之一。
 1994年獲頒第一屆ICA獎(Institute of Contemporary Art Award),表彰
她對當代文化的貢獻。2001年成為首位獲頒「酩悅時裝貢獻大獎」
(Moet & Chandon Fashion Tribute)的設計師,讚揚她為英國生活方式所
留下的深刻影響。
【註】出自薇薇安‧魏斯伍德畫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papizoo3 的頭像
    papizoo3

    papizoo3的部落格

    papizoo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